1.申请受理:社区(村)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受理服务对象申请,指导申请人填写《四川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2天内完成申报材料和入户核实; 2.申请公示:社区(村)就业服务平台对初核合格的人员张榜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公示期满后,对无异议的,签署核实意见,报街道(乡镇)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复核; 3.申请复核:街道(乡镇)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收到材料后,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,在《申请表》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,报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审核; 4.审核认定: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