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仲裁申请书(准备份数:被申请人数+1份)。1、申请人、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;2、仲裁请求明确、具体;3、事实和理由简明扼要清晰;4、申请人签名捺印、盖章并注明日期。二、主体资格证明材料(准备份数:被申请人数+1份)。1.申请人是劳动者的,应提交:①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经核对与原件相符);②被申请人(用人单位)工商注册信息资料(请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询);③如有委托代理人的,须提交《授权委托书》。2、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机构的(用人单位),应提交:①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身份证明书原件;②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或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(副本复印件);③授权委托书。三、证明材料及清单(准备份数:被申请人数+1份)。1、申请人提交能证明劳动人事关系的有关材料;2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须附证据目录,并装订成册;3、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须在证据目录中注明名称、页数、证明内容和证明目的。四、申请人的委托代理材料。1、授权委托书原件、授权委托书,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的权限;2、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:①代理人为律师的,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⑴《律师执业证》复印件,并提供原件核查;⑵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工作函或法律援助公函;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。② 代理人为近亲属的,应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以下材料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⑵近亲属关系证明,包括载明近亲属关系的户口薄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、户籍档案等证明近亲属关系的公安机关的资料;⑶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。 |